香港有限公司解散可分为股东自愿清盘及债权人自愿清盘:
1. 进行股东自愿清盘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- 公司股东自愿清还所有债务 ;
- 公司必须委任一位清盘人 。
2. 进行债权人自愿清盘,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- 公司无清还所有债务能力及不能继续营运 ;
- 公司由债权人委任一位清盘人,代处理清盘事宜 ;
- 公司须成立一个监察委员会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