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冊開曼公司
一、開曼公司註冊資本 :
開曼群島政府對其離岸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沒有限制,但是一般做法是採用50,000美元作爲最少的註冊資本註冊。資本可劃分爲50,000股每股1.00美元 。
二、開曼公司股東:
最少一名股東,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,沒有國籍上的限制。開曼群島離岸公司可選擇發行記名或不記名股票。
三、開曼公司董事:
最少需有一名董事。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,而且沒有任何國籍上的限制。
註冊開曼辦事處:
註冊辦事處必須位於開曼群島。
四、開曼公司名稱:
對公司名稱很少特殊要求,除非經過特許,否則公司名稱不能出現BANK(銀行) 、TRUST(信託)、MUTUAL FUND(基金)、INSURANCE(保險),或是REINSURANCE(再保險)等字眼。
五、開曼公司稅務要求:
不需申報或繳納任何稅項,除了年度牌照費。
開曼公司隱密性 :
在開曼群島登記設立的境外公司,享有高度的隱密性,公司股東名冊完全不對外公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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